三峡晚报讯 7日凌晨1时许,高警夷陵大队民警在高岚往荆宜互通的高速公路巡逻时,发现一辆越野车违停在路边,检查发现,该车后备厢里装着7只猕猴,司机龚某称,猕猴是在神农架诱捕的,打算卖到外地。目前,龚某已被刑拘。记者房晓芸 通讯员郑霍/文 图由高警夷陵大队提供 (记者房晓芸 通讯员郑霍) 7日凌晨1时许,一辆神农架号牌的黑色越野车因在高速公路违章停车引起高警注意。打开后车厢,7只猕猴赫然在目。因涉嫌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动物,驾驶员龚某被移交森林公安。 当日凌晨,气温很低。高警夷陵大队民警正在高岚往荆宜互通的高速公路巡逻,发现一辆越野车违规停在蓉沪向1194km+400m处。接受高警询问时,驾驶员龚某解释说,因为想上厕所这才不得已违停。随即,高警将车停放在应急车道,并下车进行检查,该车证件齐全。 高警打开越野车后备厢,一股难闻的气味让高警直后退。车厢里有几个绿色的编织袋,编织袋还一动一动的。这引起了高警的注意。打开一看,高警们吓了一跳:编织袋内装有数个铁笼,笼子里竟装着猕猴,总共7只,其中,6只猕猴已成年,还有1只是刚出生没多久的幼猴。 高警问:猕猴是从哪来的? 龚某支支吾吾不回答,高警不停追问,龚某抓抓脑袋,想了想说:从兴山买来的。 高警继续追问:从兴山哪个地方买的? 龚某左顾右盼,始终不肯透露购买的具体地点。 由于猕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民警与森林公安取得联系,并在雾渡河收费站进行了案件移交。 记者昨日从森林公安处了解到,龚某是襄阳人,他承认这些猕猴是在神农架设套诱捕的,打算卖到外地赚钱。 这些猕猴已确认均为野生。目前当事人已经被刑事拘留,森林公安已经到外地调查取证,正在对案件进行深挖。
宜昌律师说案,非法捕捉 猕猴 记者就此采访了晚报市民律师、湖北君任律师事务所律师郑磊,他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龚某已涉嫌非法捕猎、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构成该罪的,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猕猴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收购、运输数量达到7只就已经属于情节严重。”郑磊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