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对方公司是不是盖章就保险了?郑磊律师说天真 宜昌民商律师郑磊认为:有些公司有意刻制两套甚至多套公章,有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甚至私刻公章,订立合同时恶意加盖非备案的公章或者假公章,发生纠纷后法人以加盖的是假公章为由否定合同效力的情形并不鲜见。法人以签合同的人事后已无代表权、加盖的是假章、所盖之章与备案公章不一致等为由否定合同效力的比比皆是。 应该怎么和公司签合同没有风险呢?郑磊律师表示:应该首先要求对方公司必须要盖公章,这是首要条件,致使合同权力义务由对方公司来承担。其次,签订合同的人必须签字,以防范盖非备案的公章或者假公章。最后,对方签订合同的人最好有授权委托书,防止对方公司以签订合同的人无代理权来脱责。 作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郑磊律师总结签订商事交易合同时,要注意审查合同相对方的公司公章+签字+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