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了人,肇事者想要赔偿,却找不到死者家属,怎么办?近日,长乐法院法官依照民事法律有关规定,对一起致无名氏死亡的交通肇事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钟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向法院提存赔偿金。 去年11月12日,钟某驾驶货车行驶至长乐北山上坡路段时,撞伤车前方一名行人,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事发后,钟某及时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候处理。经交警认定,钟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事后,钟某表示愿意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但公安机关多方查找,始终无法查明死者的身份情况。 该案诉至法院后,钟某主动要求就民事部分进行赔偿。鉴于该案件情况特殊,从既保障权利人将来能获得足额赔偿,又给予钟某减轻罪行机会的角度考虑,法官决定依照民事法律有关提存的规定,由钟某向法院提存赔偿金,依法从轻处罚。 提存,就是在找不到债权人或者履行被债权人拒绝的情况下,将债款交由提存机关,提存后视为履行完毕。 (福州日报记者 祝健 通讯员 郑文钧) 作者:祝健 郑文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