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由于本案系民事案件,故法院对于李阳是否构成“重婚”并未作出认定,但在离婚判决中已将查明的情况列出。
疑问3:抚养权
3个女儿由母亲抚养
李阳和李金共育有三个女儿。李金将三个女儿视若珍宝,其微博名“丽娜华的Mom”即是以三个女儿的名字命名。在法庭上,三个女儿的抚养权成为李阳夫妻二人争夺的焦点。
“李阳每月只回家一二天,对家庭照顾极少,三个女儿完全由我照顾。”李金在起诉书中说。她认为李阳有家庭暴力行为,因此要求法院判决由她直接抚养三个女儿。
而李阳也多次在公开场合表达对三个女儿的疼爱和想念。李阳在法庭表示,他同意与李金离婚,但要求直接抚养三个女儿,他有信心把三个女儿照顾好。
据了解,主审法官就此征求长女李丽意见,李丽表示愿意和母亲生活在一起。此外,根据庭审查明的情况,法院认为,李金长期和三个女儿共同生活,改变生活和教育环境对她们的成长明显不利,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最终法院判决三个女儿由李金直接抚养。
法院同时判决,李阳需按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的标准向三个女儿支付抚养费,直至她们分别年满18周岁。
疑问4:财产
KIM分得1200万元
和大多数离婚案件一样,财产分割同样是李阳和李金之间争议的焦点。
在起诉书中,李金一一列举了李阳的个人收入,位于北京、广州两地的20多套房产(10套已出售)、名下银行账户资金、持有的5家公司的股权,以及23个注册商标等五部分财产,要求李阳支付折价款1200万元。
据了解,朝阳法院受理此案后,根据李金的诉讼保全申请,先后查封了李阳持有的3家公司股份、23个注册商标和位于北京、广州两地的多套房产。
据法院介绍,此案先后4次开庭,法院就财产分割多次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李阳和李金就这一问题最终达成一致。
据此,法院最终判决李阳名下房产、持有的公司股权及名下注册商标等财产仍归李阳所有,但李阳须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李金支付财产折价款1200万元。
综合新华社、《法制晚报》
回放
2011年9月4日,李阳妻子KIM微博曝光受到家暴后的照片,其后又在微博表示“为了女儿”要求离婚。
2011年9月9日,李阳与妻子在团结湖派出所签订了一份和解协议:1、李阳做出公开道歉;2、承诺不再发生家庭暴力;3、为某妇女协会象征性捐款1000元;4、接受心理咨询师帮助。
2011年9月10日,李阳在其个人微博上对妻子孩子和公众发表了致歉声明。
2011年10月27日,KIM正式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011年12月1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阳与妻子的离婚案件。
2012年3月22日,李阳与KIM的离婚案在朝阳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经过法院调查,李阳名下房产达22处。
2012年8月10日,李阳与KIM的离婚诉讼案件在朝阳区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KIM追加5万元精神损害赔偿。
2013年1月29日,李阳与KIM的离婚诉讼案件第四次开庭,KIM要求李阳一次性支付655余万元抚养费。
双方婚育情况
1995年5月李阳与前妻在广东登记结婚
1999年李阳与KIM相识
1999年4月李阳与前妻在广东协议离婚
2000年5月李阳与前妻在广东办理复婚
2000年9月KIM与前夫在美国解除婚姻关系
2002年5月KIM与李阳生育长女
2005年4月KIM与李阳在美国领取结婚证书
2006年4月KIM与李阳生育二女儿
2006年11月李阳与前妻在广东再次协议离婚
2008年9月KIM与李阳生育三女儿
2010年7月KIM与李阳在广东登记结婚(来源现代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