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一男方闹离婚把孩子藏起来,女方该怎么办?怎么夺回离婚的子女抚养权? 宜昌市民李小姐问:我的姐姐与我姐夫正在闹离婚。由于双方闹得很僵,姐夫为了不让我姐姐抚养小孩,将儿子送到他的贵州老家亲戚那藏起来,我姐姐没办法把小孩带回来。本来小孩就一直是我姐姐和她父母一起带的,请问我姐姐有什么办法才能带回小孩? 三峡晚报市民宜昌律师郑磊律师:市民李小姐的姐姐如果与她姐夫确实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她抚养小孩对小孩的成长更有利,并且提供了相关的证据,法院很有可能会判决由你姐姐抚养小孩。如果判决生效后,你姐夫依然将小孩藏起来,那么你姐姐可以申请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认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因此,到那时你姐姐就不用担心你姐夫将孩子藏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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