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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某女士起诉离婚因为不“性”福

来源:未知 作者:宜昌律师郑磊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5-22
摘要:宜昌刘女士到宜昌市西陵区法院起诉丈夫王某,称婚后不“性”福,宜昌法院对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但双方均坚持离婚。最终,宜昌市西陵区法院解除了双方的夫妻关系。

     近日,宜昌刘女士到宜昌市西陵区法院起诉丈夫王某,称王某与其结婚一年有余,但一直拒不圆房,故要求与之离婚。昨天,西陵法院经审理,发现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遂调解终结了二人的夫妻关系。

    刘女士称,她和丈夫于2013年6月经人介绍相识,两人于2013年12月登记结婚,并在亲戚邻居的见证下举办了结婚仪式。婚后,王某虽与刘女士共处一室两个多月,但是拒不与刘女士圆房,经常晚上玩电脑、手机到深夜,然后自行睡下。刘女士因此与王某产生矛盾,继而双方于2014年3月分居。

宜昌某女士起诉离婚因为不“性”福

    刘女士称,双方分居后,王某竟然对周围邻居宣称,由于刘女士有生理问题未能生育所以导致双方产生矛盾分居。刘女士称,她听说上述谣言后,十分恼怒,故要求与王某离婚。

    离婚的原因是不“性”福
在庭审中,王某认可他与刘女士结婚一年有余但是一直未圆房。对于未圆房原因,王某辩称,由于双方结婚之前缺乏了解,“当时看走了眼,结婚后才发现刘女士并不是自己喜欢的人,所以一直未与其圆房”。对此,刘女士称,双方2013年6月份就经人介绍相识,确定男女朋友关系一段时间后才结的婚,如果王某不喜欢自己完全可以不选择和自己结婚。

    双方均认可夫妻感情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宜昌法院对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但双方均坚持离婚。最终,宜昌市西陵区法院解除了双方的夫妻关系。(文中姓名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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