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昌刘女士到宜昌市西陵区法院起诉丈夫王某,称王某与其结婚一年有余,但一直拒不圆房,故要求与之离婚。昨天,西陵法院经审理,发现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遂调解终结了二人的夫妻关系。 刘女士称,她和丈夫于2013年6月经人介绍相识,两人于2013年12月登记结婚,并在亲戚邻居的见证下举办了结婚仪式。婚后,王某虽与刘女士共处一室两个多月,但是拒不与刘女士圆房,经常晚上玩电脑、手机到深夜,然后自行睡下。刘女士因此与王某产生矛盾,继而双方于2014年3月分居。
刘女士称,双方分居后,王某竟然对周围邻居宣称,由于刘女士有生理问题未能生育所以导致双方产生矛盾分居。刘女士称,她听说上述谣言后,十分恼怒,故要求与王某离婚。
离婚的原因是不“性”福 双方均认可夫妻感情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宜昌法院对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但双方均坚持离婚。最终,宜昌市西陵区法院解除了双方的夫妻关系。(文中姓名为化名) 【文章引用】 由www.15law.com宜昌律师在线网提供,转载请保留链接,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