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一对夫妻陈某某和郑某某自由恋爱后自愿到宜昌西陵区民政局登记结婚。不料,登记结婚当天,女方就因怀疑男方花心与新婚丈夫发生争吵并分居。10月31日,宜昌离婚律师团队获悉,该对夫妻被宜昌西陵区法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经审理查明,陈某某与郑某某经他人介绍认识后,于2012年8月2日在宜昌市区某民政局登记结婚。当天,双方以被告有无外遇问题发生争吵后即分居。2012年8月22日,陈某某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向宜昌西陵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宜昌西陵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经他人介绍认识后就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无感情基础。婚后双方也未共同生活,且无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准予离婚。 结婚当天就分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