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西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秦某某等13人涉嫌敲诈勒索一案。13名被告人家属,65名区直各单位、街办工作人员参与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7月,被告人秦某某、王某某、马某某、许某等人联合成立某美容医院。2022年6月,被告人秦某某、王某某与王某、杜某为获取高额利益,合谋后安排被告人陈某某、薛某某、王某、杨某某(另案处理)等人轮流到荆州市、荆门市等地的小型医美机构注射美容针剂,然后以假装注射针剂后出现身体不适和使用的针剂没有中文批文为由,联合陈某、秦某某等人以不支付赔偿款将向有关部门举报等手段要挟,强行向医美机构经营者索要大额赔偿款。 在此期间,王某、陈某中途退出该犯罪集团,被告人马某某、许某作为组织领导者加入该犯罪集团。 截至2022年11月,在被告人秦某某、王某某的主导下,秦某某、王某某、马某某、许某等13人通过上述手段在湖北省宜昌市、荆州市、武汉市,湖南省长沙市,河南省安阳市等地,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强行索要他人财产共计人民币115.8万元。 公诉机关以敲诈勒索罪对秦某某等13人提起公诉。 开庭审理过程中,法庭依法保障各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围绕犯罪事实及证据的认定、定罪、量刑等展开激烈辩论,该案庭审持续一天。 因案情重大复杂,法院将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结合控辩双方举证、质证意见以及辩论意见,另行择期宣判。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终不长久。”自以为抓住他人的漏洞,威胁他人获取非法利益,没想到反使自己陷入囹圄之中。 通过本案,亦折射出医美乱象的问题,很多医疗美容机构存在资质不全或经营不规范的问题,大家在选择变美时一定要慎之又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