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伍家岗区法律援助3招得民心 一、宜昌市伍家岗区司法局、民政局、残联联合,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伍家岗区司法局迅速与区民政局、区残联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困难群众大走访 法律援助送到家”活动实施方案》。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调查走访以街道为单位,任务细分到街办的民政办公室、残疾人协会、司法所。民政部门负责对低保户、空巢老人、单亲、留守儿童等家庭的走访,残联负责对残疾人家庭的走访,司法局负责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和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汇总分析走访情况,确保大走访活动不流于形式。 二、宜昌市伍家岗区法律援助宣传如及时雨,润物细无声。 进村入户,走访宣传。活动期间,伍家岗区司法局共走访城乡低保户3019户、残疾人家庭493户、空巢老人家庭173户、单亲家庭114户、留守儿童家庭54户,问卷调查率达100%,区法律援助中心印制法律援助联系卡10000余份,一次性在全区35个社区、16个行政村中派发,赢得群众的积极的响,中心法律援助专线每日来电咨询量显著增加。同时,该局还借助公共场所法治文化宣传长廊,开设法律援助专栏,介绍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工作流程、援助范围及申请方式、方法,宜昌伍家岗律师将法律援助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宜昌伍家岗律师办理法律援助 三、宜昌市伍家岗区法律援助规范行为,法律援助咨询与法律援助案件硕果累累。 为进一步树立文明窗口形象,伍家岗区司法局作出“三声、四有、五满意”的文明接待规定,规范接待行为:三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四有:热心接待有问候、耐心倾听有记录、用心解答有依据、真心承办有行动;五满意:咨询满意,接待满意,受理满意,承办满意,服务满意。出台“七不准”工作戒律,规范代理行为:不准态度生硬、语言粗俗、冷作为;不准推诿扯皮、该办不办、不作为;不准拖拉怠工、延误代理、慢作为;不准编造理由、吃拿卡要、乱作为;不准敷衍塞责、心不在焉、假作为;不准泄露隐私、制造矛盾、滥作为;不准与法相抵、与规相背、胡作为。开展大走访活动以来,伍家岗区司法局共为困难群众解答涉及房屋拆迁、房屋买卖、婚姻家庭、道路交通事故、继承、民间借贷、人身损害赔偿等热点法律咨询事项550件,宜昌伍家岗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件,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