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宜昌中级人民法院的承诺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关键时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对于稳预期、稳信心,稳增长极其重要。 4月23日,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暨优化营商环境现场推进会在宜昌高新区(自贸片区)召开,旨在以服务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为重点,千方百计抢时间、抢要素、抢机遇,全力以赴优服务、优管理、优环境,为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创造更加有利条件,坚决打赢疫后重振民生保卫战和经济发展战。 会上,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3家单位,分别打开窗户说亮话,作出思路清晰、措施具体的公开承诺,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力促以更加务实扎实的作风深化细化各项改革服务工作。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始终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的原则,依法保障中小投资主体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确保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对于投资主体在融资、经营活动中的创新性行为,依法支持、引导和保护。妥善审理投资、股权纠纷,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经营的权利以及收益权。依法审理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等纠纷案件。 二是不断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两个“一站式”建设,加强“立、审、执”协调运行机制建设,不断优化诉讼流程,提升商事案件办理效率。坚持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深化案件“分调裁审”“繁简分流”,确保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依托“零距离”诉讼服务中心,加强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加大跨域庭审、跨域送达力度,提高诉前保全效率,依法快速高效化解商事案件纠纷,确保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 三是依法办理好破产案件。畅通破产案件受理渠道,完善市场主体救治与退出机制,实行破产专业化审理。积极参与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活动,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和产业转型升级。切实发挥破产重整、和解制度在挽救危困企业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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