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宣传,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为农村土地“四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一是政策法规宣传先行。通过召开培训会,举办广播、电视讲座,悬挂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结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秭归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秭农确权办法[2015]1号)等与土地“四权”确权工作密切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把政策交给农民,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营造出和谐稳定的工作氛围。 二是矛盾排查化解发力。九月份县司法局举办了全县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对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工作者,专门邀请了县国土资源局相关专家开展了土地确权相关政策知识辅导。指导各级调委会对辖区矛盾纠纷隐患进行地毯式排查,特别是做好重点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排查工作。加强对群众心理、社会矛盾的了解和研究,切实掌握纠纷发生的源头和趋势。要求各级制定矛盾纠纷处理预案,坚持“专人专班调解与个案调解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大指导、检查、协调力度,对于重大矛盾纠纷,按照“防范控制、主动化解”的要求,确定领导包案、专人负责调处。 三是优质法律服务续航。充分发挥农村法律顾问的作用,引导秭归县县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督促秭归县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所联系村组(社区),围绕“四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法律咨询、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进行法律咨询和疏导,引导当事人依法有序地表达利益诉求,协助村两委化解土地“四权”确权登记颁证期间的各类矛盾纠纷,利用专业优势,方便群众谋求法律帮助的途径,搭建起法律服务与人民群众法律需求的对接平台。(秦 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