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宜昌律师,我被套路贷了,现在要我以房抵债,怎么办? 宜昌市民甲:我因急需钱,找一个小额贷款公司借了30万,小额贷款公司要我签了一份借款合同,还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说是钱还了就将合同撕毁,只起一个保障作用。现在我要还钱他们不接受,说要将房子过户,我的房子值80万,这可怎么办,我是遭遇了“套路贷”吗? 宜昌律师郑磊: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再同时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即将借款人所有或者有权处分的房屋出卖给出借人,如借款人到期不能还款,双方即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由借款人将房屋出卖给出借人。这种以房抵债的借款,双方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首先,房屋买卖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可通过借条、银行转账凭证、还款记录等证明此房屋买卖的背景是民间借贷。其次,如果该房产还有其他共有人的,房屋买卖行为损害了共有人的利益,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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