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债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现就甲方对宜昌**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标的债权数额 甲方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万元( 元),该债权业经茌兴山县人民法院(****)鄂****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予以确认,该判决书现已生效。 二、债权转让对价 甲方同意将上述(****)鄂****民初*****号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以人民币 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将上述款项支付给甲方。 三、债权转移 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即将(****)鄂****民初*****号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取代甲方从而成为各债务人新的债权人。 2、抵押权随主债权转让后,由原债权人(抵押权人)、抵押人无条件配合受让人,将抵押权变更登记至受让人(新债权人)名下,并实际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手续,如不配合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手续,给受让人造成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在抵押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违约或者赔偿责任。 2、债权转让通知: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及时将本协议约定的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债务人,乙方予以协助。 四、债权文件原件和保管与移交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 日内将甲方持有的(****)鄂****民初*****号民事判决书等债权文件原件移交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向 法院办理有关权利人变更的手续。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确保所转让的债权的真实、合法、有效、完全有权决定处分该债权,并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根据本协议确定出具本协议项下债权已依法转让给乙方的书面声明和通知,并通知债务人。 3、为乙方催收债务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供必要的协助。 4、在法院执行阶段配合法院对债权转让做相应笔录。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依法接受甲方上述债权后,依法行使对债务人的债权及其相关债权担保权利; 2、在实现债权过程中可以要求并获得甲方必要的协助。 七、合同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